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洩漏聲押書 律師判刑3月

新北地院。(記者王定傳攝)

新北地院。(記者王定傳攝)

2018/06/07 14:03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新北地檢署去年偵辦富奕達環保公司涉嫌濫倒有害事業廢棄物案時,曾聲押禁見葉姓負責人,葉男委任的游姓律師在閱卷時以手機翻拍聲押書,再透過黃姓中間人轉傳給與葉男同行的吳姓友人,還將筆錄印出給葉男前妻等人;新北地院依洩密罪判游3個月徒刑,緩刑3年,並支付公庫10萬元。

游男也是國內首位律師因洩漏聲押書內容遭到起訴、判刑的案例。法官審酌他是執業律師,明知偵查不公開原則,竟將偵查秘密洩漏予他人,行為違反職業倫理,更將使犯罪偵查困難,所生危害非輕,念及犯後終能坦承犯行,尚有悔意,給予緩刑。

檢方調查,富奕達環保公司去年5月遭檢方搜索後,吳找游姓律師幫負責人葉男辯護,後來檢調監聽其他涉案人,查出游於去年5月4日閱卷後,用手機翻拍檢方聲押理由及筆錄內容給吳,吳從中得知檢方另查出立委許智傑的國會辦公室陳姓前主任,涉以「選民服務」為由要勞動部職安署免除裁罰,因此又將資料轉傳給陳。

檢方追查,翌日上午游至台北看守所律見葉男,又將印好的閱卷筆錄拿給葉的前妻與友人觀看,任由葉的前妻拿手機翻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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