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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生偷情花265萬買賓士 小三被判僅賠15萬遮羞費

示意圖。

示意圖。

2018/05/31 08:35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已婚陳姓醫師為追求曾姓女病患,想替她買賓士車、美術館豪宅,一個多月花了280萬元,被醫師娘察覺後,控告詐欺等罪不起訴後,醫師娘不甘心提出求償,橋頭地院判決曾女給付15萬元遮羞費,可上訴。

據了解,曾女從事美容業,頗具姿色,雖然40出頭,但身材、容貌保養有道,看起來30歲左右,醫師陳男則是50多歲,並因曾女身體不適求診,陳男驚為天人,展開交往。

104年8月至9月底,陳擔心她被開賓士車林姓男子追走,拿265萬元萬元給曾女買賓士,沒想到曾女拿錢沒買車,後來醫師娘發現此事,火冒三丈,陳男要求曾女還錢未果而控告詐欺等罪,檢察官認定是男女朋友之間的贈與,處分不起訴。

不過,醫師娘不甘心,打民事官司求償,並提出其夫和曾女通訊軟體Line內容,均是親暱、曖昧對話,要求賠償遮羞費90萬元。

曾女則說,2人傳簡訊、共餐等,均為心靈上交流,她並多次明確拒絕對方情慾請求,只准牽手以及告別時禮貌性親吻而已,沒有其他身體上接觸,更絕無通姦情事。

法官開庭調查,據「妳的雙唇不但性感而且柔軟富情感熱度,太令我陶醉了。」等曖昧對話,加上出遊等情事,已超越正常男女關係,但審酌曾女曾為專櫃小姐、美容講師及雙方地位、經濟等狀況,認為她賠償15萬元比較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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