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告藥商擅用肖像 高大成因為這句話敗訴了!
2018/05/06 07:34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名醫高大成6年前協助抗過敏衛教協會理事長陳湘青拍攝公益教育片,但他去年指控,影片變成網路、各媒體商品宣傳代言影片,對陳女和拍攝公司提告求償100萬元。不過,台中地院法官認為,高大成在影片中清楚說「我建議選擇臺灣醫藥界知名品牌宏醫生技」,明顯是產品代言宣傳,因此判他敗訴。
根據《蘋果》報導,高大成認為影片是「假公益變真代言」,去年向法院提告,如今被判敗訴,不過他表示不會上訴,但會就「肖像權授權同意書」中偽造他簽名的部分,另外對陳女提出偽造文書告訴。
針對此案,法官認為高大成在廣告中,清楚說「我建議選擇臺灣醫藥界知名品牌宏醫生技」,明顯是產品代言宣傳,而非公益性醫藥解釋,可見高大成在拍攝影片前,就有意幫陳湘青拍攝產品代言。
陳女透過律師表示,高大成當時表示不得再使用其肖像後,她馬上撤下MOMO購物台的廣告,事後就不曾再使用高大成的肖像。負責拍攝的華瑞廣告則辯稱,腳本來自大金傳播公司,他們只負責拍攝製作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