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得到嗎?判8月通緝入監 10次酒駕男嘆年歲已高決心戒酒
2018/04/18 14:31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台中市有喝酒並騎機車回家習性的廖姓男子,雖曾因酒駕自撞脊椎受傷,但仍不改酒駕習慣,從1999年起,陸續被警方查獲10次酒駕,最後一次酒駕判刑8月,必須入獄執行,他未到案執行而被通緝,中市警局三分局立德派出所逮捕他歸案時,56歲的他感嘆說「我年歲已高,不適合再進出監獄,我要下定決心戒酒,出來不喝了!」
立德所調查,因酒駕被判刑8月的56歲廖男,今年3月底被通緝,警方本月4日中午在他的租屋處旁埋伏,逮捕正要外出的廖男,廖男當時提著打包好的行李,似乎想要搬家或遠行,見到警察立即知道來意,他說,他已經準備好了,打算當天下午到地檢署報到入獄執行,卻沒料到警方早一步來找他。
一般酒駕都是易科罰金了事,警方問他為何沒有易科罰金?還是沒錢繳納罰金?他頗羞愧說,他是第10次酒駕,法官不願意輕判,而是重判8月徒刑,「不能繳錢」(不能易科罰金),警方側面瞭解,廖男從1999年至今,陸續犯下10次酒駕公共危險案,亦曾入監服刑過,卻仍持續再犯。
廖男強調,自己平常就有喝酒的習慣,因貪圖方便而自己騎機車回家,他感嘆說,自己活到大把歲數,還要進出監獄,「我年歲已高,不適合再進出監獄」,他保證這次出獄後會戒酒,至於是否做得到,8個月後即可驗證,警方將他解送台中地檢署歸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