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雞頭毒狗怪客再現蹤 花蓮飼主痛心籲住手
[記者王峻祺/花蓮報導]花蓮近日再傳毒狗事件,市區尚志路附近河堤草叢及鳳林鎮均遭人放置浸泡過農藥且染藍的毒雞頭,似乎有意要「毒狗」,與去年發生的案件手法雷同,目前已有多隻犬隻誤食遇害,飼主上網痛心呼籲「毒狗怪客」住手,也希望警方盡快揪出毒狗真兇。
花蓮去年清明前後,吉安、新城一帶就有人以藍雞頭當毒餌,引誘小狗食用,造成數十犬隻死亡,今年同一時期不同地方又出現手法相同的「毒狗怪客」,讓動保團體相當氣憤,推估可能是因到3至5月份的母狗發情期,才讓怪客「起殺心!」
朱姓飼主2日一早帶著3隻毛小孩在鳳林鎮林榮路附近河堤散步,不久便發現小狗全身發抖、不斷喘氣,趕回家緊急施打平日準備的農藥解毒針並送醫,才順利救回愛犬一命,獸醫診斷小狗疑似就是吃到含有機磷的雞肉才會中毒。
朱女事後趕緊在花蓮多個臉書社團警告其他飼主,近期勿帶狗到河堤散步,還特地回去將毒雞頭通通找出來。她指出,毒狗怪客都將雞脖子連頭切塊,泡在農藥後再丟至草叢中,放置處更「別有用心」,幾乎藏在與雞頭相似顏色的草堆裡面。
另名王姓民眾的愛犬就沒那麼幸運。他也在臉書說道,狗狗一如往常早起去尚志路旁的河堤散步,疑似就是吃到毒雞肉當晚中毒死亡,人還在新加坡的他,聽到父母傳來愛犬噩耗,氣憤又難過,更遺憾無法見最後一面,希望相關單位能給無辜被毒死的狗狗一個交代。
警方表示,目前未接獲民眾報案,但會加強該區域的巡邏勤務,並著手調閱附近監視器主動揪出毒狗凶手,因毒狗地點不同,還無法確認是否為同一人所為,民眾若有相關情資也可提供警方參閱,杜絕毒狗事件再發生。
花蓮縣動植物防疫所強調,毒狗造成動物死亡,依違反動物保護法第25條,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併科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金,累犯還會加重刑期,呼籲民眾不要自行以激烈手段毒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