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車載客看房車禍亡 房仲過失致死判8月
2018/03/31 15:32
〔記者黃捷/台北報導〕鍾姓女子與鍾姓房仲約看房子,搭乘鍾男的機車時卻未扣好安全帽飛走,鍾男因此分心自撞中央分隔島,鍾女頭部著地重傷,送醫急救仍不治。士林地院認定鍾男疏失導致鍾女死亡,依過失致死罪判刑8月。
判決指出,鍾男去年9月間騎乘機車,載鍾女前去看房屋,行經新北市淡水區中正路二段時,聽到鍾女表示安全帽掉落,竟在行駛中冒然回頭查看,等到回過頭來時,赫見中央分隔島就在眼前,已經閃避不及,當場撞了上去。
人車倒地後,因鍾女頭部沒有安全帽保護,重擊地面後顱內出血,另還併氣胸及心包膜積血,送醫急救後仍傷重不治,鍾男則幸運僅受輕傷。
鍾男向檢警坦承過失,開庭時並表明除了強制險理賠金外,願再賠償鍾女家屬200萬元,但家屬不願接受,調解破局。士林地院雖認定鍾男涉犯過失致死罪,但考量他態度尚可,且鍾女未戴妥安全帽,本身也有過失,最後判決8月徒刑,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