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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遇願賠200萬 人夫反悔辯:「只有精神出軌」

楊姓男子常藉口外出吃宵夜,遭妻懷疑外遇,他坦承做錯盼回歸家庭,簽下悔過書願各賠償妻子與岳母各100萬元。(情境照)

楊姓男子常藉口外出吃宵夜,遭妻懷疑外遇,他坦承做錯盼回歸家庭,簽下悔過書願各賠償妻子與岳母各100萬元。(情境照)

2018/03/24 19:07

〔記者陳慰慈/新北報導〕楊姓男子常藉口外出吃宵夜,遭妻懷疑外遇,他坦承做錯盼回歸家庭,簽下悔過書願各賠償妻子與岳母各100萬元,事後楊男反悔不願給,改口稱並無出軌,是妻恫嚇,不簽悔過書就要離婚與提告通姦,讓他一無所有,他才簽下,新北地院調查,楊男看過悔過書後有表示「好」、「我知道」,還表示會貸款給付,認定其未被脅迫,判他敗訴,仍可上訴。

去年1月,楊男常藉口與同事外出吃宵夜,在家也會接到神秘電話,楊妻懷疑老公偷吃,同年8月,楊妻搬回娘家,楊男為挽回家庭,主動坦承與人妻外遇,並在父母等人見證,簽下悔過書「本人承認發生婚外情及性行為…還強迫妻子人工流產…我脾氣火爆…多次動手動腳...」,願賠償妻100萬元精神慰撫金與岳母100萬元照料小孩的保母費,事後卻不履行契約,楊妻只好狀告法院。

法院開庭時,楊男辯稱與人妻在網路上互傳曖昧訊息,互稱「網公」、「網婆」,僅精神上出軌,兩人在有穿衣服情況下性器官磨擦,但未發生性行為,他為安撫妻子情緒,未詳細看過悔過書內容就簽名,200萬元幾乎是他所有的身家財產,並強調婚後每月都有給妻25000元做為家用及小孩教養費,已無需再給岳母保母費。

法官依簽立悔過書的現場錄音,認為楊男看過悔過書後有表示「好」、「我知道」,還表示會向公司信用貸款給付,加上其父母也在場,妻也一再要他確認過悔過書內容再簽名,而月給妻子25000元部分,發生於簽立悔過書之前,與此無涉,判楊男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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