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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唐鳳新聞發表言論 男斥網友「小人妖」罰1萬元

看唐鳳新聞發表言論,男斥網友「小人妖」,桃園地院判罰1萬元。(記者鄭淑婷攝)

看唐鳳新聞發表言論,男斥網友「小人妖」,桃園地院判罰1萬元。(記者鄭淑婷攝)

2018/03/13 12:59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唐鳳於2016年8月獲任命為行政院政務委員,亦是台灣首位跨性別閣員,許多媒體都以各種角度報導相關訊息,桃園市1名歐姓男子於當年10月,在媒體新聞粉絲團瀏覽「看看法媒眼中的唐鳳」新聞後於底下留言批評,引來多名網友反斥,歐男怒飆其中1名徐姓網友「小人妖」,被截圖提告公然侮辱,桃園地院法官判罰歐男1萬元,如易服勞役以1000元折算1日。

判決指出,歐男在新聞底下留言批評「連長在自己身上的器官都還搞不懂的,還有啥可以期待」,留言一出引來其他網友反批 「這樣不會顯得你更有水準」、「時代在進步啊 腦袋要跟上」、「思想這麼死板的人,周遭親人都很痛苦吧」,歐男對其中1名徐姓網友的留言「閣下好像也少了一個器官?不過別擔心,我們不是你、不會歧視你」,回覆「先露出來證明吧?此地無銀三百兩,小人妖」,被徐姓網友截圖提告公然侮辱。

歐男出庭時辯稱,所言不是針對徐姓網友而是唐鳳,用詞也無侮辱之意,桃園地院法官勘驗留言全貌,認為歐男所言確實是針對徐姓網友,而「小人妖」用詞在一般社會上有輕蔑之意,歐男辯詞不足採信,審結依公然侮辱罪判罰他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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