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法官性騷改判罰薪 李茂生批審判長給司法院長難堪

台大法律學院教授李茂生今天針對色法官改判事件,在臉書批評職務法庭審判長林文舟。(圖擷自臉書)

台大法律學院教授李茂生今天針對色法官改判事件,在臉書批評職務法庭審判長林文舟。(圖擷自臉書)

2018/03/09 19:54

〔記者陳慰慈/台北報導〕前北高行法官陳鴻斌被控性騷擾女助理,前年被職務法庭判決免除法官職務,陳不服聲請再審,竟在昨天三八婦女節,改罰薪一年約216萬元,引發法界人士議論,台大法律學院教授李茂生今也在臉書發文批評他的大學同學、職務法庭審判長林文舟「做出這種決定,讓許宗力(司法院院長,也是李、林的大學同學)難堪。」不少網友也批:「官官相護」、「事後有悔意也能做再審理由,這是台灣法界新創的神邏輯嗎?」

職務法庭法官謝靜慧今則表示,自己無法說服其他人,因而辭去職務法庭法官職務。

對此判決,有網友表示『法官的判決,確認了「有關係,就沒有關係」的經典。對司法體系而言,法律的彈性在於「關係」,不在於事件造成傷害的嚴重度。』;另也有網友說:「屢次性騷擾被懲戒後,只要對被害人說,好啦幫你介紹對象,就可以提起再審獲得輕判哦!(筆記中)」,還有網友諷:「轉任律師還可以領退休金,舉著前法官大律師金字招牌,以後當門神錢賺更多,事業更大,選嬪選妃江山多嬌唯朕獨尊,通行法院內外無礙,不僅無傷(沒有當事人會知道)反而非常划算!

李茂生臉書貼文全文如下:

「唉。林文舟啊,我知道你篤信上帝,但是願意原諒世人胡搞瞎搞的上帝,不會去管法官在其職場上的不當行為的。

我能夠理解「依本庭職務上所已知者,取鴻斌已經因此案而離職(辦理退休,事實上不可能再回任),其任職時最後月俸18萬餘元,以此而推估之,其罰款總額已二百餘萬元,法官三次言行不檢而有逾二百萬元之處罰,本庭認為其懲戒已經足夠」這句話背後的寬恕,反正都已經離職了。但是職務法庭的決定具有象徵性的意義,撇除個案的考量,判決本身所具有的宣示意義難道不重要嗎?

林文舟啊,你知不知道,如果教授對學生做出同樣的事情,而該校的性平會秉公處理的話,結果會怎樣嗎?你幹嘛沒事幹,做出這種決定,讓許宗力難堪。」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