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吳宗憲掏空聯明科技案 主嫌許豐暘判14.5年但早就落跑

綜藝天王吳宗憲4年前被控掏空上櫃公司「聯明行動科技」3250萬元案,吳宗憲一審因已認罪,被判刑1年10月、緩刑3年、支付公庫300萬元,因未上訴而定讞;其他共犯因檢、辯皆上訴二、三審,最高法院今判主嫌許豐暘(原名許豐揚)14年6月、楊詠淇等5名共犯各判刑1年7月至4年10月定讞,另一共犯王明松的部分發回高院更審。(資料照)

綜藝天王吳宗憲4年前被控掏空上櫃公司「聯明行動科技」3250萬元案,吳宗憲一審因已認罪,被判刑1年10月、緩刑3年、支付公庫300萬元,因未上訴而定讞;其他共犯因檢、辯皆上訴二、三審,最高法院今判主嫌許豐暘(原名許豐揚)14年6月、楊詠淇等5名共犯各判刑1年7月至4年10月定讞,另一共犯王明松的部分發回高院更審。(資料照)

2018/02/27 16:58

首次上稿 16:36
更新時間 16:58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綜藝天王吳宗憲4年前被控掏空上櫃公司「聯明行動科技」3250萬元案,吳宗憲一審因已認罪,被判刑1年10月、緩刑3年、支付公庫300萬元,因未上訴而定讞;其他共犯因檢、辯皆上訴二、三審,最高法院今判主嫌許豐暘(原名許豐揚)14年6月、楊詠淇等5名共犯各判刑1年7月至4年10月定讞,另一共犯王明松的部分發回高院更審。

吳宗憲一審於2013年12月27日宣判,檢察官未針對吳宗憲的部分提起上訴,吳宗憲也未上訴,已於2014年1月定讞,至今已逾4年,吳宗憲未再涉刑案被判有罪或被撤銷緩刑,緩刑已經期滿,吳宗憲已重回自由身。一審另有5人和吳一樣認罪,均獲緩刑3年,未上訴而定讞。

聯明行動科技董事長許豐暘,與董事、前妻楊詠淇、友人劉檠宏、王明松等11人,多次以非常規交易、虛偽交易、虛偽股權投資等方法,掏空聯明資產2億多元,並炒作聯明股價,違約交割3000多萬。

主嫌許豐暘棄保潛逃 法院通緝中

高等法院二審重判主嫌許豐暘14年半、前妻董事楊詠淇4年10月,前董事長劉東易、王明松、黃國忠、張豐程4人各被判刑1年7月至4年8月徒刑。

6人與檢方皆上訴至最高法院,最高法院合議庭審理後今駁回許豐暘5人的檢、辯上訴,宣告定讞,僅將王明松的部分發回高院更審。

許豐暘當初在台北地檢署偵查時,獲檢方10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二審於2015年8月宣判,許在宣判前2個月,以要赴中國安徽出席兒子婚禮為由,遞狀向法官聲請暫時解除限制出境,但高院裁定不准;不料,二審宣判之後,許豐暘竟棄保潛逃,已被法院通緝。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