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戀國中妹嘿咻2次 男大生自首獲緩刑
2018/01/28 17:42
[記者陳昀/桃園報導]桃園市何姓男大生前年9月透過網路認識一名13歲少女,約見面後一星期在旅館發生2次性行為,事後何男懊悔不已向警方自首,律師以年紀輕對男女之事好奇,且何自幼「品學兼優」辯護,法院也考量雙方已達成和解,予以緩刑3年。
檢警調查,何姓男子當時透過網路交友認識國一的13歲少女,網戀3個月後他約少女到汽車旅館聊天後發生性行為,不到一個禮拜何再約少女到同一間旅館性交得逞。
事發後沒幾天,何男因後悔不已主動到派出所自首,坦承和少女發生2次性行為,被檢方依法起訴。何男的律師辯稱,何自幼品學兼優,只是年紀輕對男女之事好奇,事後已深切反省,並向少女父親多次道歉獲得無條件原諒且達成和解。
桃園地院法官認為,何明知少女年僅13歲,卻為滿足自己性慾和她發生2次性行為,造成對方身心健全、人格發展受害,但考量他主動自首符合減刑要件,犯後態度尚佳,且少女無意提告、雙方也已和解,依妨害性自主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緩刑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