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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玩命製造假車禍 又偷半隻豬還載不動頻跌倒

陳男欲偷走豬肉攤的半隻豬。(記者林敬倫攝)

陳男欲偷走豬肉攤的半隻豬。(記者林敬倫攝)

2018/01/27 12:06

[記者林敬倫/宜蘭報導]宜蘭市陳姓男子1月在宜蘭市泰山路玩命製造假車禍,被依詐欺罪嫌送辦,但該案檢方還沒辦完,陳男昨日凌晨又在員山鄉同樂村的豬肉攤,趁夜深人靜時想偷走半隻豬,但因為豬肉太重,陳一開始還載不動,不斷從腳踏車上跌下,他最後用骨刀支解豬肉後,僅拿走近百台斤豬肉,警方獲報依據視器畫面確認是陳男所為,到陳的家中當場查獲豬肉,全案依竊盜罪嫌送辦。

員山鄉55歲陳姓男子領有身心障礙手冊,1月在宜蘭市泰山路上騎乘機車故意停在汽車前,他當下被撞飛受了輕傷,想藉此製造假車禍,向開車的蔡姓婦人要求賠一輛新的機車,全案被警方依詐欺罪嫌送辦。

但案子地檢署還在偵辦,陳男竟又犯案,昨日凌晨約3點半,陳趁著夜深人靜,騎乘自行車到同樂村的一間豬肉攤,拿著殺豬用的骨刀,切走超過百台斤的半隻豬,但因為豬肉太重,陳男無法用腳踏車載運,頻頻跌倒,陳男又將半隻豬肉支解成3大塊,但陳男仍然載運不走。

最後陳乾脆把一塊豬肉丟掉,才利用牽車的方式載走豬肉,程姓豬肉攤老闆凌晨4點10分到豬肉攤上班時,發現攤位有很多碎豬肉,地板有一塊豬肉,驚覺有異,立即報案,警方依據監視器,確認為竊嫌身分,遂到陳男家中找人,並查獲被偷走的豬肉,價值約9000元。

陳男向警方供稱,豬肉是從外員山買來要做醃肉用,並非用偷的;但警方不予採信,仍依竊盜罪嫌將陳姓男子送辦。

程姓老闆說,因為屠宰場通常都在凌晨1點40分將豬肉送到他的攤位,並用帆布蓋住,他4點多開店就會開始切肉,陳男應該是觀察許久,算準1點到4點這段沒人的空檔,下手犯案,他開豬肉攤超過30年,第1次被偷,很難想像這樣民風純樸的村落會發生竊盜案,不過也感謝警方立刻破了案。

陳男欲偷走豬肉攤的半隻豬。(記者林敬倫攝)

陳男欲偷走豬肉攤的半隻豬。(記者林敬倫攝)

陳男因豬肉太重,偷竊時腳踏車載不走豬肉,頻頻跌倒。(記者林敬倫翻攝)

陳男因豬肉太重,偷竊時腳踏車載不走豬肉,頻頻跌倒。(記者林敬倫翻攝)

陳男用牽的方式離開。(記者林敬倫翻攝)

陳男用牽的方式離開。(記者林敬倫翻攝)

陳男偷豬用的骨刀。(記者林敬倫翻攝)

陳男偷豬用的骨刀。(記者林敬倫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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