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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將鬧情變女友家前縱火洩忿 卻記錯地址燒錯家

62歲計程車司機余男與黃女有金錢及感情糾紛,竟在半夜涉嫌攜帶煤油到該址放火洩恨。(資料照)

62歲計程車司機余男與黃女有金錢及感情糾紛,竟在半夜涉嫌攜帶煤油到該址放火洩恨。(資料照)

2018/01/25 11:27

[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62歲計程車司機余男與黃女有金錢及感情糾紛,黃女避不見面後,他憑黃女曾寄衣物給他時,所留中市西屯區重慶路地址,竟在半夜涉嫌攜帶煤油到該址放火洩恨,所幸火勢沒有延燒、自行熄滅,余男凌晨5時許又回到現場,在大門外張貼兩張紙條後離去,屋主清晨發現火燒污漬後報警,余男到案發現燒錯了,坦承到過現場但辯稱是抽菸不小心引火,他找不到水滅火,火就熄了,檢察官依放火罪未遂犯起訴。

起訴書指出,余男與黃女曾是男女朋友,但他並不知黃女確實住處,因為余男後來懷疑遭黃女騙錢,兩人又有感情糾紛,且黃女避不見面,他翻出黃女曾寄衣物給他所留地址,106年7月間在桃園市買了一桶煤油,24日凌晨3時許回到台中,在上述地址前下車,頭戴鴨舌帽、面戴口罩、將煤油潑在上址門口,以明火點燃後離去。

凌晨5時許余男又回到現場,在門口張貼兩張紙條後再離去。而該屋宋姓屋主清晨出門,聞到煤油味,又發現鐵門有汽油漬及燒焦痕跡,木板也留有燒焦痕跡等,才報警處理。

警方調閱監視器,鎖定余男,余男到案後坦承到過現場,也坦承兩張紙條是他張貼,供稱想要找黃女理論,但否認放火,辯稱是蓋子沒蓋好,煤油溢漏出來,是他菸蒂丟地下不小心引起火勢,他當時找不到水滅火,但火勢很快就滅了。檢察官仍依放火燒毀供人使用住宅未遂罪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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