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槍竟要兒子頂罪 鄉代老爸判刑4年10月

彰化縣芳苑鄉代洪文興,為了幫王姓女友出氣,夥同女友持手槍到陳姓被害人家裡連開4槍,案發後又叫兒子去頂替。(圖由警方提供)
〔記者顏宏駿/彰化報導〕彰化縣芳苑鄉代洪文興,為了幫王姓女友出氣,夥同女友持手槍到陳姓被害人家裡連開4槍,案發後又叫兒子去頂替,警方發現,洪的兒子根本不是凶手,供詞漏洞百出,19歲兒子不得不改口說:「老爸幹的,要我來頂替!」該案經彰化地院審理,判處洪文興被判4年10月,女友被判2年6月,兒子拘役40天。
綽號「大頭興」的芳苑鄉代洪文興,是地方的「頭痛份子」,前年即因涉及暴力討債被芳苑警方提報為治平對象,去年因王姓女友不爽前男友對她嗆聲,洪便向友人借槍彈,到女友的陳姓前男友家連開4槍,子彈射入屋內,所幸未擊中人。
洪文興和王女自知闖禍,為了脫罪,洪以「我要賺錢養家,你沒前科,關一下就出來」為由要兒子出面頂罪,到分局「自首」。
檢警發現洪的19歲兒子不但欠缺合理犯罪動機,對案情及現場模擬過程與檢察官掌握證據有明顯出入,研判有頂替之嫌。

洪男向友人借槍彈,到女友的陳姓前男友家連開4槍,子彈射入屋內,所幸未擊中人。(圖由警方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