濁水溪床國有地竟變「吉地」 明目張膽插旗盜賣

西螺大橋橋下濁水溪河川地為國有地,僅能提供承租使用,竟有民眾立牌想以「吉地出售」。(記者陳冠備攝)
〔記者陳冠備/彰化報導〕彰化縣境內濁水溪河川地為國有地,農民每年需向政府管理單位承租才能在此耕種,因租約低廉,承租者不少,不過,卻疑有土地仲介者承租後,以高倍價格轉賣承租權給農民,甚至插旗公告「吉地」出售,明目張膽盜賣國有地。第四河川局說,河川地嚴禁買賣轉讓,此舉涉有詐欺行為會嚴查,違約者將註銷使用許可。
河川地「租變賣」? 農民看傻眼
溪州鄉西螺大橋下濁水溪河床,近日出現一大片新整地,當地農民以為有新承租戶要來耕種,結果整地周邊竟插上「吉地出售」4個大字海報,還附上聯絡人劉先生與電話號碼,不少農民看了傻眼,紛紛說,河川地只租不賣,怎麼有人這麼大膽要出售?並認為是土地仲介者想伺機抬高租價,將費用轉嫁給不知情的農民。
記者致電劉先生,他表示,出售土地約7、8公頃,每公頃售價30萬,且有政府買端證明書,不過因屬河川地,買者需每年再向河川局繳納租金,劉先生也說,多人一起購買,還可以殺價。
河川地農民則說,早期河川地很搶手,農民都要靠「拳頭母」爭地,現在政府收歸國有,每年只要向河川局以每分地230元承租就能使用,相較附近農地,每分地1年要8000元以上,真的便宜很多,所以吸引不少人申請承租,雖然偶有聽到佔地、搶地事件,可是還是租地,在這裡務農40年,第一次看到有人公開「賣租地」,真的很傻眼!
四河局嚴禁金錢轉讓 要求拆立牌
第四河川局副局長王慶豐說,河川地為國有地,使用者只有使用許可證明,沒有買端證明書,因此嚴禁使用者私下有金錢轉讓行為,依照水利法91條之2規定,轉讓他人使用或未依許可範圍使用,違者將註銷使用許可,1年內不得再申請。
立牌者稱幫朋友賣地 不知道違法
第四河川局管理課也說,獲報後已馬上派河川駐警到巡視,果然發現4座土地出售立牌,已聯絡承租者拆除,據劉先生聲稱,是幫友人出售不知違法。河川駐警說,出售國有地恐涉有詐欺行為,將再查明是否有不知情民眾上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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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螺大橋下河川地土壤肥沃,河川局提供低租金給農民耕種低莖作物使用。(記者陳冠備攝)

河川地只租不賣,卻有承租者公然插上「出售」旗,令不少農民看傻眼。(記者陳冠備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