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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我嫖妓200多天!」 PO文辱罵前女友判拘30日

許姓男大學生,因為與賴姓女友分手心有不甘,在自己臉書Po文說「就當我嫖了200多天吧!」,基隆法院依加重誹謗罪嫌提起公訴,審理處以許男拘役30日或易科罰金3萬元。(資料照,記者吳昇儒攝)

許姓男大學生,因為與賴姓女友分手心有不甘,在自己臉書Po文說「就當我嫖了200多天吧!」,基隆法院依加重誹謗罪嫌提起公訴,審理處以許男拘役30日或易科罰金3萬元。(資料照,記者吳昇儒攝)

2017/11/15 13:01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21歲的許姓男大學生,因為賴姓女友分手心有不甘,去年11月在自己臉書Po文說「就當我嫖了200多天吧!」,今年8月遭到檢方認定此番話貶損賴女的人格以及社會評價,依加重誹謗罪嫌提起公訴,今日經過基隆法院審理後的判決結果,處以拘役30日或易科罰金3萬元。

根據《蘋果日報》報導,判決書內容提到,許男出庭時辯稱並沒有張貼合照,僅是因為工作和感情不順遂,才在PO文中提到「妓女」字詞以抒發個人的情緒,許男認為自己沒有罵任何人,許男還說,「當時我在夜店約和10位女生交往,文章內容有一半都是在講夜店的女生,不認為有妨害賴女的名譽。」

賴女則表示,許男Po文之後,先刪掉照片後再刪掉文字,她有截圖作為證,法官認為許男犯罪的事實證明確實,因此依加重誹謗罪,處以許男拘役30日,或者易科罰金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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