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洩漏愛滋病患訊息 衛生所女護士被判刑

(記者楊政郡攝)示意圖

(記者楊政郡攝)示意圖

2017/11/13 11:40

[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我是保密很久了!」、「忍到他被fire才講」,台中市某區衛生所張姓女護士,涉嫌將她輔導個案的補習班男老師罹患愛滋病一事,透露給補習班許老闆,老闆又輾轉洩漏出來,張姓女護士被依妨害秘罪判5月徒刑。

台中地院判決書指出,張女是台中市某區衛生所護士,具有公務員身分,涉嫌在105年初某日,洩漏她輔導的個案男老師罹患愛滋病的訊息,給該男才剛離職的補習班女老闆,該男大學畢業後,就到她的補習班教課、且被認為「乾兒子」,後來因常請假,約104年底身體狀況出現問題老闆才讓他離職。

就在男老師離職後到105年初這段期間,張女涉嫌把他罹患愛滋的訊息告知老闆,而張女的孩子也在該補習班學舞蹈,張女與男老師的父親在電話中對話「老師跟我很好、而且我不會忍到他被炒魷魚後,才跟老師(指許老闆)講,我是保密很久」、「我也拜託許老師不要跟別人講」,法官認為,張女已經明確說出,她把男老師罹患愛滋的事情,忍到他被fire才講,還拜託闆老師不要跟別人講。

許姓老闆竟主動告知男老師父母,父母在家討論愛滋病,被男老師聽到才提告,許老闆供稱她告之,是因他們是一家人,沒理由不知道男老師罹患愛滋,反而認為張女「保密」是不對的,應該讓病患家屬知情,他們要保護自己才是。不料許老闆「太熱心」,此舉卻讓張女吃上官司。

法官認為,被告空言否認,其實在與男師父親的對話中,已是妨害秘密的鐵證,審酌被告家庭狀況,判處5月徒刑,得易科罰金一千元折算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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