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瓈寬繼承恩師遺產 恩師胞妹律師:遺囑無效
資深製片裴祥泉胞妹裴祥麟的律師朱昭勳受訪主張,遺囑應無效;邱瓈寬的律師則婉拒採訪。(記者楊國文攝)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製作人邱瓈寬的恩師、資深製片裴祥泉前年5月過世,身後留下1億3500餘萬遺產,但裴將遺產以代筆遺囑的方式,分給愛徒邱瓈寬、楊智明及公司員工們,裴的胞妹裴祥麟不滿訴請「確認遺囑無效」,一審判邱敗訴,高等法院今首度開庭,邱的律師主張裴祥麟對其兄裴祥泉有重大虐待情事,喪失繼承權,裴祥麟律師強調絕無此事,主張繼承遺產的遺囑無效。
高院今日庭訊,上訴人邱瓈寬、被上訴人裴祥麟均未出庭,都委由律師處理、發言。
邱的委任律師主張,裴祥泉在業界數十年,幾乎沒有人知道他有兄弟姊妹,一直到了病重住院的時候,才忽然冒出家人前來探病,爭執遺囑有無效力,此外,律師指出裴祥麟對裴祥泉有重大精神虐待情事,已喪失繼承權,而民法規定喪失繼承權的人不夠格提起本訴,否則連路人甲、乙、丙都能來起訴、爭執遺囑的效力。
裴祥麟的委任律師朱昭勳則回應,裴祥泉身價數億元,怎麼會認為10元茶葉蛋、18元礦泉水的發票報帳,對他就是侮辱?裴祥麟是以法定繼承人的身份來主張代筆遺囑有無效力,一切合法,而本案當時裴祥泉是在受贈利害關係人邱瓈寬、漢星公司員工等人「環繞」下所做的遺囑,其效力可疑,而裴祥泉每年過年都會包10萬元紅包給妹妹,妹妹一聽到哥哥住院,也經常前往探視,兩人間感情很好,不應該不知道哥哥裴祥泉留有遺囑,也不相信哥哥會將遺產全部遺贈給他人。
裴祥麟透過律師主張,遺囑的見證人陳羿彣(音同文)、謝雅玲都是漢星公司的員工,也是受遺贈對象,陳羿彣是見證人兼代筆人,依民法規定「受遺贈人不得為遺囑見證人」,遺囑應為無效。
另外,邱的律師聲請傳喚製作人楊智明、遺囑見證人陳姓護士,但裴祥麟的律師朱昭麟指楊智明在遺囑中被列名可分得3成遺產,證人身份不適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