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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男與友互毆 還辱罵處理員警被訴

今桃園地檢署偵結,依侮辱公務員、妨害公務罪嫌將徐男提起公訴。圖為桃園地檢署外觀。(記者魏瑾筠攝)

今桃園地檢署偵結,依侮辱公務員、妨害公務罪嫌將徐男提起公訴。圖為桃園地檢署外觀。(記者魏瑾筠攝)

2017/11/02 15:16

[記者魏瑾筠/桃園報導]桃園市一名56歲徐姓男子去年6月晚間與江姓友人在小吃店飲酒後,兩人發生口角並大打出手,當時任楊梅警分局富岡派出所所長涂志偉(現任幼獅派出所所長)、警員范志彰兩人獲報前往處理並將兩人帶回派出所,竟遭徐男以「x你娘」辱罵。今桃園地檢署偵結,依侮辱公務員、妨害公務罪嫌將徐男提起公訴。

檢警調查,去年6月3日晚上7點半左右,徐男及江男在楊梅區一處小吃店飲酒,酒過三巡的兩人,因故發生口角還大打出手,前往處理的涂志偉及范志彰,為平息雙方怒火將兩人分開,沒想到江男竟先以「你x她媽的」辱罵范志彰,再以「他媽的蛋」辱罵涂志偉,接著徐男也用台語辱罵范志彰「你什麼東西啊,x你娘」。

江男還因不滿涂志偉及范志彰提醒注意往來車輛,竟使出暴力行為,推撞涂志偉使他跌坐在地,造成左手擦傷、扭傷等傷害。

經警方將徐男及江男帶回所後,兩人竟又發生口角衝突,被范志彰制止,徐男因不滿被勸阻,當場又以「x你娘」辱罵范志彰;徐男應訊時坦承所行,檢方訊後認為徐男所言是侵害公務員尊嚴且藐視執法人員的公權力,酌請法官分別依侮辱公務員及公然侮辱罪嫌,量處適當刑責;此案去年前經檢察官為緩起訴處分,經檢察官撤銷繼續偵查,向徐男提起公訴,而江男則是於去年緩起訴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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