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南少東跟蹤妻子判無罪 辯護律師:希望好好談和解
2017/11/02 11:59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華南金控第3代長子、華南銀行副董事長林知延,被妻子、新光金控第3代長公主吳欣盈控告,指使法律顧問劉宗欣與2名徵信社業者在她的座車底盤安裝GPS衛星定位器跟蹤她,涉嫌妨害秘密、違反個資法,台北地院今判林知延4人都無罪,吳欣盈的律師說要與她研究是否上訴,林知延的辯護律師說感謝法院釐清事實,做出正確公正的判決。
林知延的律師許惠峰表示,對於雙方的離婚官司,林知延一貫的態度仍是希望雙方坐下來溝通協調,努力維持婚姻平和,會努力到最後一刻;前天林知延還連絡上岳母,表達有無和解的可能,得到的答案是吳欣盈在國外,吳家不能幫她做決定;許惠峰說,希望能藉由這次無罪判決讓雙方更有討論放下的機會,畢竟人生還是要繼續走下去。
許惠峰說,目前尚未看到判決書,不知判決理由,但林知延主張無罪的主要理由是,妨害秘密罪具有「空間隱私」的概念,個資法則涉及「資訊隱私」,GPS裝在車上,只是獲取車輛移動時的公開活動,未竊錄車內私人活動,因此不涉及空間隱私。
至於資訊隱私,許惠峰指出林知延主張應是長期收集個人資訊才構成犯罪,本案安裝GPS只有短短2天時間,且林知延同意裝GPS之前,有徵詢專業律師的意見,才會認為沒有違法,在法律上稱為「沒有違法的認識」。許惠峰強調要待收到判決書,才能知道法官採取哪些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