炒股案纏訟17年 傅崐萁更三審出庭訴苦:身心俱疲

花蓮縣長傅崐萁今天因炒股案到高院更三審出庭,庭後他苦笑說,此案已纏訟17年,讓他身心俱疲。(記者楊國文攝)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花蓮縣長傅崐萁被控86年間炒作凱聚等股票,涉證券交易法,高等法院今天更三審傳傅崐萁出庭,他訴苦說,此案已纏訟17年,因檢方起訴的基礎荒唐,才有今天的延宕,搞得他身心俱疲,應好好監督基層檢察系統。
判決指出,傅崐萁於86年、87年起投資股票,被控與時任台鳳公司負責人黃宗宏及已故股市金主黃任中等人,集資炒作凱聚、昱成、長億及華隆公司上市股票。檢方起訴傅崐萁後,自89年2月18日起身繫法院,至今已17年多,本案審理範圍也包含黃宗宏等人炒作台鳳股票。
黃宗宏、傅崐萁歷審均被判有罪,高等法院更二審認為黃宗宏不思好好經營台鳳業務,卻找炒手炒股,股價曾從每股70多元一路飆漲到250多元後一路下跌,不少投資人損失慘重,102年8月依違反證券交易法,判黃宗宏4年徒刑、傅崐萁3年徒刑。
全案上訴後,最高法院104年8月判黃宗宏部分駁回上訴而確定。傅崐萁部分,最高法院認為更二審重新認定犯罪事實,事前卻未告知傅,侵害傅的訴訟防禦權,另外,檢方起訴傅崐萁炒作凱聚、昱成、長億及華隆等4檔股票,更二審僅認定凱聚、昱成、長億成立犯罪,華隆部分漏未裁判,因此撤銷傅的部份,發回高院更三審。
高等法院更三審今再度開庭,傳喚傅崐萁到庭,傅在庭上均委由律師表示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