罵人價目表更新?嗆「超級不要臉」要賠....
2017/10/10 12:19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罵人價目表又添一筆?台中一名李姓房東不滿房客積欠房租,一怒之下痛罵房客「你真的超級不要臉」,遭房客控告妨害名譽,一審法官認為,「超級不要臉」一詞,足以使人難堪,依公然侮辱罪,判2000元罰金,得易服勞役2日,全案可上訴。
根據《聯合新聞網》報導,去年12月間,台中市李姓房東不滿艾姓房客積欠數月房租,在前往租屋處理論時,一怒之下對著房客連說「你真的超級不要臉」,房客不甘受辱,提出妨害名譽告訴,李姓房東辯稱房客積欠數月房租,讓她損失20多萬,她僅陳述事實,沒有辱罵之意。
一審法官認為,李姓房東辱罵的地點為租屋處1樓,緊鄰辦公大樓,屬於公共場所,而「超級不要臉」,屬負面評價字眼,足以使人難堪,依公然侮辱罪,判2000元罰金,得易服勞役2日,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