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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六警員涉嫌偷拍裙底風光 總隊:影響警譽將懲處

警政署保安警察第六總隊第一大隊第二中隊蔡姓警員,涉嫌在客運偷拍乘客裙底風光,保六總隊對此表示,影響警譽將懲處。圖為保六總隊外觀照。(資料照,記者王冠仁攝)

警政署保安警察第六總隊第一大隊第二中隊蔡姓警員,涉嫌在客運偷拍乘客裙底風光,保六總隊對此表示,影響警譽將懲處。圖為保六總隊外觀照。(資料照,記者王冠仁攝)

2017/09/24 21:12

〔記者曾健銘、劉慶侯/新北報導〕警政署保安警察第六總隊第一大隊第二中隊蔡姓警員,本月12日下午從高雄搭乘統聯客運北上至台北,中途行經新北市三重區時,疑似拿密錄器偷拍後座1名妙齡女子的裙底風光,犯行遭女子當場拆穿,氣得告訴司機:「車上有偷拍狼!」轄區警方獲報將2人帶回偵辦,在蔡男身上找到密錄器,但密錄器內未找到SD卡,蔡男也堅稱:「我也是警察,絕不會知法犯法!」最後女子未提告,雙方以6萬和解。

三重分局表示,本月12日傍晚接獲民眾報案,指稱轄區三重區中正南路、中寮街口有民眾發生糾紛,警方一趕抵現場,女子就向警員指控,當時發現前座蔡男行跡鬼祟,不僅頻頻回頭,手中還疑似拿著密錄器正在偷拍她裙底,她當下拿出手機錄影並假裝睡覺,一邊蒐證,隨後她才向客運司機反映:「有人偷拍我!」司機當下通報轄區警前來處理。

偵訊時蔡男堅決否認犯行,經警方檢視蔡男攜帶的密錄器,裡頭並沒有裝設SD卡,雖女子有錄影蒐證,但無法證明蔡男犯罪事實,最後女子選擇不提告,雙方以6萬元和解。

保六總隊表示,蔡員平時工作表現正常,雖然他堅稱沒有偷拍,但已影響警譽,將進行內部調查再將他記過懲處。至於他既然堅稱沒偷拍但又為何與對方和解?保六總隊則說,此案只有雙方當事人目睹事發經過,蔡員有可能是為求「脫身」才和解,但「無風不起浪」,保六總隊將再對他進一步調查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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