渣男強拍裸照威脅 性侵前女友判刑3年半
2017/09/14 16:09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謝姓男子出獄後,曾雇用鎖匠闖入前女友小美(化名)住處留下恐嚇字條,去年間涉嫌持菜刀逼拍裸照、簽借據,以此威脅小美到飯店強行性侵得逞,新北地院依強制性交罪,判他3年6個月徒刑,可上訴。
據查,有多項竊盜前科的謝男,於去年3月間假釋出獄後,就找上前女友小美要求復合,但小美已有交往對象予以拒絕,不料,同年4月2日,謝男藉口約小美到台北市微風廣場逛街,小美帶著謝男之前送給她的LV鞋,準備返還讓謝男死心。
不料,謝男以小美欠他17萬元,要脅小美返回他的租屋處後,涉嫌持菜刀威脅小美脫衣拍裸照,還逼她簽下170萬元借據,甚至要求口交。
同日晚間,謝男涉嫌以返還裸照、借據等理由,把小美騙到飯店內,強行性侵得逞;不僅如此,小美報案後,4月13日,謝男竟又請鎖匠打開小美家門,跑進她家,在客廳內留下恐嚇字條,上寫著「我得不到大家都不要」、「只要一搬家就有辦法知道不然可以試一下。這把火會不會燒到家人、朋友就看妳而已」等語。
審理時,謝男辯稱當天是小美約他到飯店,發生性行為時,小美沒有拒絕反抗,不過,合議庭認為,小美前後證述大致相符,且小美母親、友人也證實小美遭威脅、案發後身心狀況,謝男友人也說確實曾見到謝男與小美發生爭吵,小美不斷求助,因此依強制性交罪判刑。
判決書另指出,謝男涉嫌持菜刀強拍裸照、逼簽借據,並逼口交部分,涉犯強制性交罪、強制罪、妨害秘密、傷害等罪部分,應由檢方調查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