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養品當治癌聖品 商人判5年 賀一航入鏡聲稱不知情
2017/09/10 19:15
〔記者顏宏駿/彰化報導〕自稱是中國「長壽集團」總裁的男子林永弦,謊稱有針劑可治癌症,找藝人賀一航拍攝廣告影片,該案彰化地院日前審理終結,林永弦有期徒刑5年,併科罰金新台幣300萬元。
該案發生於103年6月間,檢方為釐清案情,還傳喚徐乃麟、賀一航到彰檢說明。影片中賀一航坐在林永弦旁大力褒獎該集團,當時賀一航無奈地說,他罹癌後,林永弦主動找上他,他受朋友之邀到現場,他與林見面,雙方客套一下,聊了起來,當時他發現旁邊有人拿攝影機,覺得「怪怪的」,他否認為該集團代言,更沒談及金錢。後來證實賀一航都是在不知情下入鏡,都未起訴。
判決書提到,林永弦坦承違反醫師法以及犯下詐欺取財罪,也承認販賣針劑,不過辯稱他提供的針劑是保健品,是促進細胞活化的氨基酸,不是藥物;他也沒有強調針劑有治療癌症的目的,只強調增強個人免疫力進而可能間接使人有抗癌的能力。
法官認為,林永弦明知未經核准輸入的藥品為禁藥,且宣稱可治癒癌症,吹噓療效,對告訴人以及被害人從事醫療業務,其餘被告聽從林永弦指示調劑禁藥或提供場所、介紹病人,不過考量到林永弦已和大多數被害人達成和解,以及同案被告經濟狀況等,判處林永弦有期徒刑5年,併科罰金300萬元,其餘的10名被告則被判有期徒刑2年到6個月不等,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