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喊「Money!」搶移工 不給錢就痛毆 兩惡男重判

台南男子黃崇昇、史文澤鎖定外籍移工,一邊高喊「Money」,一手拿鐵條和球棒強盜財物,如有不從,便暴力痛毆,判刑9年、7年10月確定。示意圖,與新聞內容無關。(資料照,記者徐聖倫翻攝)

台南男子黃崇昇、史文澤鎖定外籍移工,一邊高喊「Money」,一手拿鐵條和球棒強盜財物,如有不從,便暴力痛毆,判刑9年、7年10月確定。示意圖,與新聞內容無關。(資料照,記者徐聖倫翻攝)

2017/09/06 14:40

〔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台南男子黃崇昇、史文澤率領青少年騎機車鎖定外勞,一邊高喊「Money」,一手拿鐵條和球棒強盜財物,20小時內犯下5起強盜案,最高法院維持台南高分院見解,認定黃、史兩人好逸惡勞、嚴重危害社會治安,依強盜財物等罪各判刑9年、7年10月確定。

判決指出,黃崇昇、史文澤和胡姓等少年,結夥分別騎乘機車,前年2月12日凌晨4點23分起,到隔天凌晨0點15分止,利用人數優勢,在台南市強攔勢單力薄的外籍移工,高喊「Money」強索錢財,如移工抵抗拒絕,就持鐵條等兇器毆打,共犯下5件強盜案,搶得1萬600元和手機一支,警方獲報後將他們逮捕。

庭訊時,黃、史兩人互推責任,都說自己不是主謀,台南高分院認為兩人年輕力壯,卻好逸惡勞、結夥攜帶凶器強盜財物,將兩人各判處9年、7年10月徒刑,上訴後被最高法院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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