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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紀公司帳目不清」 SpeXial晨翔告可米

藝人晨翔以經紀公司帳目不清為由,向經紀公司可米提確認合約不存在之訴。(翻攝自晨翔臉書)

藝人晨翔以經紀公司帳目不清為由,向經紀公司可米提確認合約不存在之訴。(翻攝自晨翔臉書)

2017/08/30 14:08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SpeXial」二期團員晨翔(原名:連晨翔),今年初以「經紀公司帳目不清」為由,向經紀公司「可米」寄發存證信函,雙方因此對簿公堂;全案今日上午開庭時,由連方面傳訊專屬經紀人董品岑出庭作證,而連委聘律師、前台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胡原龍休庭時指出,可米未給藝人保障收入,還要求不得解約,「難道要藝人去死?」

董品岑開庭時表示,主要經手業務包括為藝人協調、開發通告;一旦接到通告,會向藝人確認酬勞、時間可否配合,但假使藝人對於合約之重要細節有疑義,自然會予以說明,可理解連的作法;董接著說,當初因多份合約內容不清楚,藝人自然會感到沒安全感,尤其有關中國通告邀約,細項更不明,而她如果連藝人都無法詳細說明,實已有缺職守,因而提出離職。

由於董此部分作證已費時1小時餘,法官當庭宣布休庭。

胡原龍步出庭外時提到,藝人與經紀公司簽約自然得以解約,雙方屬委任關係,猶如病人若認定該醫生對其動刀有疑慮,當然能決定請託另位醫生執行;而假使可米認定有損失,則可提出求償金額,連晨翔會在合理範圍內做償,而非公開發聲明公開要求不得碰觸連,否則藝人在沒有任何保障收入下,尚被認定不能解約,豈非要藝人去死?

全案稍早已恢復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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