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炒股套利7千萬 投資公司負責人認罪全吐回
2017/08/01 17:36
〔記者陳慰慈/新北報導〕唐興投資公司負責人張永明看好營建業前景,涉嫌於102年4月至7月,指示旗下公司王姓登記負責人及其李姓私人顧問,炒作同行志嘉建設、欣巴巴2檔股票,王、李男也跟進買股,墊高股價後再陸續出脫持股,張從中套利7180萬餘元,3人坦承犯行,張並繳回不法所得7180萬餘元,新北地檢署今依違反證交法罪嫌將3人起訴。
起訴指出,102年3月,志嘉建設公告發放7元股票股利與現金股利1.5元,張永明認為營建股前景看好,出資交由王、李男拉抬炒高志嘉建設股價,於102年4月至102年7月間,41個營業日中共買進4831張志嘉建設股票,致使志嘉股價從49.55元飆升至84.5元,張再賣出套利5128萬餘元、王套利459萬餘元、李損失1萬餘元。
102年5月,張男也以相同手法拉抬欣巴巴股票,18天買進3502張,讓欣巴巴期間股價大漲151%,漲幅明顯高於同期營建股,張再賣出套利2052萬餘元、王套利161萬餘元、李套利7萬餘元。
庭訊時,張男坦承犯行,繳回炒股套利7180萬餘元,李男也繳回全部犯罪所得6萬餘元,檢方建請減輕其刑,王男則先繳回1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