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長張花冠是否被關 判決結果備受矚目
嘉義縣長張花冠姊妹被控貪瀆等案,高雄地院僅依洩密罪,判處張花冠2年6月和1年8月徒刑,後者不得易科罰金,檢方不服上訴,高雄高分院明天上午宣判,因洩密罪二審定讞,判決結果備受矚目。(資料照,記者林宜樟攝)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嘉義縣長張花冠姊妹被控貪瀆等案,高雄地院依洩密罪,判處張花冠2年6月和1年8月徒刑,後者不得易科罰金,檢方不服上訴,高雄高分院明天上午宣判,並因洩密罪屬於二審定讞,判決結果備受矚目。
據了解,100至101年間,嘉義縣政府承辦「清淨家園暨綠色生活管理計畫」等勞務採購案,縣長張花冠涉嫌以「公務繁忙」等理由,把核定評委的權力,交給妹妹張瑛姬行使。
張瑛姬則涉嫌將評審名單給廠商,並收取回扣400多萬元,但因她不是公務員,依洩密罪判處徒刑10年,張花冠則處徒刑2年6月,並得易科罰金﹔至於張花冠姊妹涉貪瀆部分,均認定罪證不足。
不過,另針對「大埔美二期」洩密案,地院則判處張花冠1年8個月徒刑,不得易科罰金,一旦二審確定,恐需入監服刑。
高雄高分院經過1年多的審理,將於明日上午10點宣判,判決結果備受政壇人士矚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