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8次過磅未驗收 台電員工圖利廠商判刑2年10月

台電林口火力發電廠地磅管理員陳偉鎮涉協助供貨給台電石灰石的廠商「安榮礦石化工」偷斤減兩。(資料照,記者陳慰慈攝)
〔記者陳慰慈/新北報導〕「安榮礦石化工」標下台電林口發電廠3年石灰石採購案,台電林口火力發電廠地磅管理員陳偉鎮298次未到場實際驗收,涉嫌包庇安榮交貨量短少逾8公噸,還協助虛增磅數、浮報交貨數量,讓安榮公司免受逾期罰款,圖利廠商不法獲利1188萬餘元,因陳男自白犯行,新北地院今依圖利罪判他有期徒刑2年10月,仍可上訴。
檢方起訴指出,依林口發電廠石灰石粉採購規範書,安榮公司載運石灰石進廠時,須經過台電地磅人員過磅才能卸貨,否則該車次不予驗收計價,但101年9月至103年1月間,陳男過磅時經常不在場,往往事後才補簽名,使安榮公司獲利不應予以驗收計價的石灰石粉貨款共1187萬餘元。
此外,依契約規定,安榮公司若逾期交貨將被罰款,陳男明知103年3月3日至12日安榮公司該批交貨數量未達最低標準1080公噸,短少8公噸多,陳男竟虛增磅數,竄改過磅單所載重量,再蓋印表示其校正,讓安榮公司免遭罰款1萬1千餘元。
陳男否認收錢,供稱為貪圖方便,才不在場處理過磅,事後再補簽名,因陳男於偵查中自白犯罪,法官因此判處他徒刑2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