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第一家」椒鹽粉 摻工業用碳酸鎂 總經理判2年
2017/06/20 10:19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知名「台灣第一家」有限公司,被控將砷含量超標的工業用碳酸鎂摻製椒鹽粉等產品,在超市等通路出售,提供「台灣第一家塩酥雞」店面使用,另還漏報營收及逃漏稅,新北地院今判創辦人陳廷智無罪、次子兼總經理陳星佑2年徒刑、長女兼副總陳鏡如1年徒刑,及簡姓會計6月徒刑,可上訴。
檢警調查,台灣第一家公司被控從96年起向上游的純佳公司購買允成化工生產且寫有「For Industrial Use Only(僅限工業使用)」的碳酸鎂,加入胡椒粉、椒鹽粉等產品出售,另供旗下「台灣第一家塩酥雞」店面使用。
檢方還從101至103年的會計資料中發現,該公司涉嫌以較低純益率的擴大書面審查方式報稅,幫旗下三間關係企業分別報稅,漏報營收及逃漏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