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國昌指對手賄選挨告 李慶華求償500萬元
2017/06/14 15:27
[記者黃捷/台北報導]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擊敗國民黨對手李慶華,當選新北市第12選區立委,黃選舉期間開記者會指控李買票,李事後分別提起刑事妨害名譽、民事損害賠償告訴。刑事部分,士林地檢署至今尚未偵結;民事部分向黃、黃的律師鄭深元、三立電視台及記者白喬茵連帶求償500萬,士林地方法院今開庭,但雙方都只有律師到場。
黃國昌去年1月6日接受三立新聞訪問表示,「花錢買票的人,背後如果沒有系統的財源支持的話,不可能做這樣的事。」負責採訪的記者白喬茵以旁白補充「一票高達3000元!」「(黃國昌)陣營掌握情資,選區內由兩個系統進行買票,地方黑勢力專買金山和萬里,里長聯誼會則是負責瑞芳區,全部現金交易,一票3000元!」疑影射李慶華賄選。
李慶華隔天至士林地檢署按鈴申告,反控黃散布不實謠言,並指黃受訪片段並未提及他的名字,新聞旁白卻直接點名他,因此除了黃、鄭,連同三立電視台、白喬茵一起提告違反選罷法及加重誹謗。
士林地院今開庭,雙方都只有律師到場,黃、鄭的律師皆否認當事人造謠,指出李在金山、萬里、瑞芳及汐止等地的賄選情資,都已分別向基隆地檢署、士林地檢署舉發;三立的律師則稱,因該選區最有可能當選的人,就是黃國昌和李慶華,黃開記者會時雖未指名道姓,但正常人都會認為爆料對象是李,因此報導非無中生有,並沒有超出記者會內容。
此外,因士林地檢署歷經1年半的偵查,至今仍沒有結果,黃、鄭的律師皆稱礙於偵查不公開,無法當庭提出;另外,基隆地檢署的案子不知道在哪,法官連案號都查不到,根本調不出資料,今天只能諭知「候核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