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女兒監護權 離婚婦追打、狠咬 前夫邊跑邊警…
2017/06/13 11:45
[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32歲卓婦離婚後取得未成年女兒監護權,卻被前夫拍攝到帶小孩在公園打牌,卓婦與新男友楊某騎上機車追趕詹姓前夫,以機車撞倒詹某,把詹壓制在地,卓婦抓住詹某手上存有「證據」的手機,使出母老虎的咬功,咬住詹男右臂,詹男痛得鬆手,兩人得逞後離去,詹男有腦震盪暫時性失憶、右臂咬傷、臉部傷口,卓婦則將手機毀壞丟棄,法官依傷害罪判處卓、楊兩人各5月徒刑。
判決書指出,卓與詹原是夫妻,102年10月結婚,104年11月兩願離婚,當時協議兩人所生女而歸卓婦監護。105年1月5日上午卓婦帶著女嬰,放在手推車內,到大雅區某社區公園與楊姓新男友(38歲)及其他人打牌,不知何時詹姓前夫竟在一旁,持手機在拍攝他們打牌的樣子,小孩還在一旁。卓婦立即警覺,這對她日後是否還能繼續保有女兒監護權,絕對是有重要影響證據之一。
卓婦一聲令下呼叫楊男,立即先徒步追緝詹男,可詹男跑得不慢,中途又換騎上機車追緝。而詹男認為自己拍到關鍵證據,邊跑邊報警,與警方約在某實驗中學旁見面,但才剛到學校旁,楊與卓就趕到現場,詹某拔腿轉投要跑,可是楊騎機車直接撞倒詹男,詹男忍痛爬起往校園內躲,還是被楊某趕過來壓制在地。
卓婦隨即趕上來,出手要搶詹手中的手機,因為手機內存有上述重要影像證據,詹某緊抓手機不放,卓女使出母老虎的咬功,往詹男右臂一咬,詹男痛得鬆手,搶到手機後,兩人才離開現場,卓婦並將手機毀損丟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