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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馬英九嚴重誤導視聽 北檢發聲明反擊

台北地院昨開庭審理前總統馬英九涉洩密、教唆洩密案,馬並稱為表示尊重法院,將不再於庭外作任何回應,但仍透過媒體發表近4000字聲明,台北地檢署認為其政治言語已嚴重誤導視聽,發聲明稿回應。(資料照,記者錢利忠攝)

台北地院昨開庭審理前總統馬英九涉洩密、教唆洩密案,馬並稱為表示尊重法院,將不再於庭外作任何回應,但仍透過媒體發表近4000字聲明,台北地檢署認為其政治言語已嚴重誤導視聽,發聲明稿回應。(資料照,記者錢利忠攝)

2017/06/03 21:37

〔記者謝君臨/台北報導〕台北地院昨開庭審理前總統馬英九涉洩密、教唆洩密案,檢、辯針對大法官釋字585號的「總統行政特權」展開論戰;馬並稱為表示尊重法院,將不再於庭外作任何回應,但近4000字聲明仍透過媒體披露,對此,台北地檢署認為,馬的政治言語已嚴重誤導視聽。 

北檢表示,馬英九於聲明中一再移轉焦點,稱己並未干涉偵查中個案,但本案重點在於馬違法洩漏偵查中祕密,對於馬模糊焦點,深感遺憾。 

北檢強調,本案並非馬所指之檢察官「治國」或「誤國」,總統只要依法治國,法律方為最高指導法則。

對於馬於庭訊時答辯稱,依據釋字第585號解釋,總統與檢察總長均有任意公開偵查秘密資訊之行政特權;北檢反問,然若如此,為何前檢察總長黃世銘會被法院判決洩密罪有罪確定?可見馬身為法學專家,卻意圖卸責,刻意曲解大法官解釋內容。

此外,馬答辯指出,總統依照釋字第585號解釋授權,而可以取得任何犯罪偵查中資訊,對此,北檢亦反問,是否只要總統有意,即可不依法向法院聲請監聽票而監聽任何人?是否將偵查中資訊交付前總統陳水扁的前調查局長葉盛茂,法院也應判決其無罪?馬主張顯難自圓其說。 

北檢指出,馬於4月14日開完庭後,於北檢法警室前公開對本案發表評論及聲明,北檢為了平衡民眾知的權利,不得不對攻訐國家機關的行為作回應,馬卻顛倒因果,批評檢察官不在法庭發言,反而事後發聲明,令人遺憾。 

最後,馬漠視本案已進入法庭審理之事實,於開庭時表示尊重法院將不再於庭外回應,但其近4000字聲明全文,仍經媒體同步披露,馬指稱「檢察官治國」、「檢察官誤國」等政治語言,再祭以「濫權追訴處罰」罪嫌指責承辦檢察官,恐使國人誤信其片面說詞,特此發聲明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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