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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權一大步!大法官:民法未保障同婚屬違憲

大法官宣告,法律未保障同婚已違憲。(資料照,記者王藝菘攝)

大法官宣告,法律未保障同婚已違憲。(資料照,記者王藝菘攝)

2017/05/24 16:03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司法院大法官審理北市府、同運人士祁家威聲請同婚釋憲案,結果4時出爐。大法官最終認為,我國現行法律未保障同性婚姻屬違憲,有關機關應研擬修法,讓同性伴侶也有合法結婚登記權利。

大法官今天下午4時宣告,民法未保障同志婚姻違憲。大法官進一步指出,現行法律未允許同性兩人結婚,違反憲法對婚姻自由的保障及性別平等權,有關機關應研擬修法,以保障同性婚姻。

在該場辯論中,參與本案的大法官共14名,有7位學者、1位律師,其餘6位是司法官出身,專家證人有6名鑑定人報告,包括台北大學教授陳愛娥、中興大學李惠宗教授、警大教授鄧學仁、政大教授劉宏恩、台大教授張文貞、政大教授陳惠馨。不少證人都認為,婚姻僅限定異性結合已屬違憲,應在民法中開放同婚;而學者出身的大法官多屬自由派,傾向認為應修民法保障同婚,並獲部分司法官出身的大法官支持,因此跨過15位大法官中,超過10位大法官、即2/3大法官支持民法違憲門檻。

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摘要(中文版)

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摘要(英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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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官今天針對同婚釋憲案召開憲法法庭進行言詞辯論,聲請人祁家威、律師許秀雯等人於場外召開記者會說明法庭內容。(記者黃耀徵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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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記者會。(記者劉信德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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