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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大少女肚子 男子娶少女獲「丈母娘」原諒

基隆一名打工男搞大少女肚子,遭家長提告,他表明願意負責娶少女,基隆地檢署給予緩起訴處分。(記者林嘉東攝)

基隆一名打工男搞大少女肚子,遭家長提告,他表明願意負責娶少女,基隆地檢署給予緩起訴處分。(記者林嘉東攝)

2017/05/23 11:29

〔記者林嘉東/基隆報導〕打臨工的陳姓男子去年暑假北上打工時,在網路上結識少女小青(化名),2人前後發生10次性行為,期間小青懷孕,家長憤而提告,基隆地檢署考量陳男願意「負責」娶小青為妻,也獲得女方家人諒解,處分他緩起訴。

22歲住在桃園的陳姓男子去年暑假期間北上基隆打零工,租屋在基隆市七堵,陳白天流汗打工,晚上無聊在住處上網,因而結識16歲的小青,陳對長相清純的小青,一見鍾情,展開熱烈追求,2人交往期間,陳男多次帶少女返租屋處,未戴套發生10次性行為,直到小青發現肚子一天一天大起來,被母親發現時,已經懷孕26週,超過半年,小青母親得知後,氣到控告陳男性侵女兒。

檢方調查時,陳男坦承與小青發生10次無套性行為,但絕對沒有硬上。陳男還稱,「我很愛她,會對她負起責任!」小青也說「我是自願的!」反過來替陳求情,希望檢察官能給他一次自新機會,陳男則表示,他願意娶小青,並負起養育小孩責任。

檢方考量陳男坦承犯行,願意娶小青,負起責任,雖觸犯與未成年少女性交罪,但給予陳男緩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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