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改會議》曾捲入性侵冤案 陳龍綺提案修賠償制度
2017/05/23 09:27
〔記者黃欣柏/台北報導〕司改國是會議今由第一分組召開第四次增開會議,預計討論冤獄賠償制度、確立死刑標準、修復式司法法制化等議題,其中與會委員、冤獄平反者陳龍綺等人,針對冤獄賠償議題提案建議,未來應增列冤案受害者的非財產損害補償,並刪去「是否可歸責」的審查條件,此外除金錢補償外,也建請政府建置冤案平反者扶助機制,提供金錢以外的物質與精神支持。
陳龍綺、小燈泡媽王婉諭等人提案指出,被誤判有罪者,同樣是犯罪事件的被害人,但現行的刑事補償制度僅以人身自由拘禁作為補償基準,沒有考量冤判造成的精神痛苦,欠缺非財產損害的補償機制;另外現行制度也規定,冤案被害人本身如果也有「可規責之事由」,補償金額即較低,此規定可能導致被害人在聲請賠償時,必須再一次被檢視犯罪嫌疑,也有檢討必要。
除了認為應提供金錢以外的補償,以及增列非財產損害之補償外,陳龍綺等人也在提案中提到,未來補償金額應採相等數額計算,不分學歷、薪資所得或社會地位,以免因不當階級意識產生差別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