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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侵案開庭 秦偉:「我很想講,但法官不准我講」

秦偉開庭後臉色鐵青不發一語離開法院。(記者張文川攝)

秦偉開庭後臉色鐵青不發一語離開法院。(記者張文川攝)

2017/05/18 16:59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藝人秦偉被控10餘年間性侵害8名女子10次,台北地檢署去年依強制性交罪起訴,台北地院今下午開庭,秦偉一改以往開庭前後高調受訪喊冤的態度,進場時刻意從北檢門口出入,迴避媒體堵訪,庭訊結束後他在庭外說:「我很想講,但法官下通諜命令我不能講」,離開法院時他一臉鐵青一語不發上車,未再駐足受訪。

49歲秦偉去年被多位女子控訴數年前遭他性侵害,北檢起訴認定,秦偉從2002年起涉案,被害人包括14歲粉絲、編劇、模特兒、造型師、網友等8位女子,控詞皆指秦偉多次利用與被害人獨處的機會,強行硬脫、硬上,犯案地點包括自家、公司、車上、廣播電台男廁、電視台茶水間。

性侵案件採不公開審理,今繼續進行未完的準備程序。上次開庭時,辯護律師周武榮即表示,審判長再三指示不准再對外對此案發表評論。

秦偉先前開庭前後受訪時一再強調,他從未勉強任何人做不願意做的事,有些扯到十幾廿幾年前,他連對方是誰都不知道;法官命令他不能再對外說任何本案相關情節,他很無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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