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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養遭拒打爆女子 男出庭辯:她笑我又矮又短...

男包養女子遭拒,竟然對她拳打腳踢,基隆地院判處8月徒刑。(記者林嘉東攝)

男包養女子遭拒,竟然對她拳打腳踢,基隆地院判處8月徒刑。(記者林嘉東攝)

2017/05/16 11:47

〔記者林嘉東/基隆報導〕男子阿勇(化名)想花3萬元包養初次見面的小芬(化名),兩度強抱、強吻小芬均遭推開後,竟惱怒對小芬拳打腳踢,阿勇解釋,「誰叫她罵我又矮又短」。基隆地院審理後,依強制猥褻與傷害罪合併判阿勇8月徒刑。

判決指出,52歲的阿勇101年間與友人餐敘,對初次見面的小芬一見鍾情,且深陷其中,甚至提出3萬元包養的要求。不過,阿勇突來的包養要求,嚇壞小芬,遭小芬當面拒絕。

未料,阿勇趁小芬離去時,追上前一把抱住小芬強吻。小芬遇襲後,奮力以手搥打阿勇臉部,想不到阿勇竟發動第二波攻勢,不僅強抱小芬,還吻她第二次,但仍遭小芬奮力抵擋推開,臉部又被小芬搥打數下。

阿勇不甘被打,也回敬小芬,對小芬拳打腳踢,害小芬受有暈眩,肘、前臂及腕部磨損或擦傷、右額上方紅腫傷害。直到小芬喊「耶穌」,阿勇才住手;經向路人求助後報案。

法院審理時,阿勇解釋他為何對小芬拳打腳踢時指出,「誰叫她罵我又矮又短」,認為小芬看不起他。

法院認為,阿勇強吻又拳打、腳踹小芬,分依強制猥褻罪與傷害罪各判他6月與4月徒刑,合併應執行8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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