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網友被「勾勾纏」他罵對方「烏龜」幫出氣遭訴
2017/05/10 15:14
〔記者陳慰慈/新北報導〕53歲曾姓男子在網路上認識一名年約40多歲的女網友,女網友向他抱怨,她拒絕另名蘇姓男網友追求,對方卻「勾勾纏」,疑對女網友有好感的曾男,氣得在臉書Tag蘇男姓名,並PO文說:「你不找我,讓我去台北找你可能會去當神喔?」、「沒有聯絡你就是烏龜」,蘇男發現後怒告曾男,新北地檢署認為「烏龜」具「沒有擔當」之意,今依公然侮辱罪嫌起訴曾男,恐嚇罪嫌不足不起訴。
去年5月23日,曾男在個人臉書標註蘇男姓名,要求蘇男跟他聯絡,不然就找朋友到蘇男公司找他,並PO文稱「不要說我欺負你,我在高雄啊!你可以約在你們台北,把一個地方明確地說出來,3個鐘頭之內一定讓你見到我,快點好不好,我有很多事情,你的事情先解決,趕快聯絡,沒聯絡你就是烏龜」、「你不找我,讓我去台北找你可能會去當神喔?」等語,蘇男看到後憤而提告。
曾男到案後坦承是PO文者,供稱是為幫女網友出氣,檢方查詢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烏龜」意指「沒有擔當的人」,認定其意有貶損蘇男名譽之嫌,今依公然侮辱罪嫌將曾男起訴,恐嚇罪部分,認為並無具體惡害通知,予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