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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習班老師帶她上摩鐵 少女:我們真心相愛!

新北市某補習班曹姓男老師,與國中少女小玉交往,發生5次性行為,日前兩人又上摩鐵準備嘿咻時,因警方臨檢發現通報家長,少女與曹男都說2人是真心相愛。(情境照)

新北市某補習班曹姓男老師,與國中少女小玉交往,發生5次性行為,日前兩人又上摩鐵準備嘿咻時,因警方臨檢發現通報家長,少女與曹男都說2人是真心相愛。(情境照)

2017/04/24 19:29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新北市某補習班曹姓男老師,與國中少女小玉交往,發生5次性行為,日前兩人又上摩鐵準備嘿咻時,因警方臨檢發現通報家長,少女與曹男都說2人是真心相愛,不過,由於2人第一次嘿咻時,小玉才13歲,涉犯較重刑責,無法緩起訴,新北地檢署因此將曹男起訴。

檢警調查,30歲的曹男與小玉從去年開始交往,2人從同年8月至10月,跑到新北市某摩鐵,發生5次性行為,日前,曹男又帶小玉到摩鐵準備嘿咻,因警方臨檢查驗身分證,發現小玉還未成年,趕緊通報處理。

家長得知後提告,檢方偵辦時,小玉直說2人還是男女朋友,且是真心相愛,不想提告,只希望曹男好好待她;曹男認罪,連次數都供出,也說與小玉是真心相愛。

由於2人在去年8月第一次嘿咻時,小玉才13歲,去年9月以後才滿14歲,曹男因此觸犯未滿14歲女子為性交罪、對於14歲以上未滿16歲女子為性交罪,其中,未滿14歲女子為性交罪可處3年以上10年以下徒刑,檢方因此無法給予緩起訴,因此將曹男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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