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被狗咬傷 扮柯南找到飼主提告起訴
2017/04/20 10:09
[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去年6月歐姓女騎士經過台中市沙鹿區光華路某鐵皮屋旁,被一隻黑狗咬傷,歐女到處訪查,陳男說過「可能是狗從圍籬旁的漏洞鑽出去」,歐女會同員警到場時,也聽到鐵皮屋內狗聲狂吠,屋內還有黑狗身影,指控陳某涉及過失傷害,但陳某到法院卻矢口否認有養狗,檢察官不採信,根據上述證據依過失傷害罪起訴。
起訴書指出,陳姓被告在偵查中承認鐵皮屋及附近附連土地都是他的,但否認犯罪,他說自己並沒有養過狗,咬傷歐女的狗應該是流浪狗。
起訴書指出,歐女在去年6月6日晚間6時許,騎機車經過該鐵皮屋,一隻黑狗竟往機車方向衝來,緊緊咬住歐女左小腿而受傷。
歐女又提出證據,說她在案發當天晚間9時許回到現場,對該鐵皮屋敲門及表明來意,當時陳某脫口就說「可能是狗從圍籬旁的漏洞鑽出去」,她隨後又會同員警到該鐵皮屋搜證,先從細縫中看到有黑狗身影在鐵皮屋庭園內窺視,且又對歐女及員警等狂吠。
檢察官認為歐女左小腿後側4處各長2公分、深1公分,左小腿前側則有1處長2公分、深1公分裂傷,左小腿總共15處小撕裂傷及刮傷等,又根據員警現場職務報告,這些證據已足夠認定,陳某所有的黑狗,就是咬傷歐女的黑狗,陳某應負過失傷害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