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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盜性侵犯出獄1年 竟再熊抱強吻

曾因強盜、性侵被判刑14年的新竹縣徐姓男子,出獄1年後又故態復萌,在友人家遇見女子落單,竟熊抱強吻,新竹地院依強制猥褻罪判刑11個月。情境照。(資料照,記者廖振輝攝)

曾因強盜、性侵被判刑14年的新竹縣徐姓男子,出獄1年後又故態復萌,在友人家遇見女子落單,竟熊抱強吻,新竹地院依強制猥褻罪判刑11個月。情境照。(資料照,記者廖振輝攝)

2017/04/10 22:59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曾因強盜、性侵被判刑14年的新竹縣徐姓男子,出獄1年後又故態復萌,在友人家遇見女子落單,竟熊抱強吻,新竹地院依強制猥褻罪判刑11個月。

新竹縣徐姓男子(45歲),2000年酒後到友人家,發現友人奶奶獨自在家,竟洗劫她1千元且性侵得逞,遭判刑14年確定。

徐男2015年12月出獄才滿1年,到張姓朋友的住處飲酒作樂,喝到最後僅剩徐男與1名女子同飲。徐男見女子落單,竟反鎖大門,從後熊抱且強吻臉頰,最後還強行在女子脖子種草莓,留下6公分長、3公分寬吻痕。

被害女不斷呼聲求救,張姓友人及女子男友聽聞趕回救援,才報警逮捕張姓惡狼。

張男坦承強吻,新竹地院法官認為,張男有多項前科,且曾犯強盜性交罪案件,直到2015年12月出獄,僅因滿足一己私慾,漠視他人性自主權,強吻被害女子,造成對方身心受創,因此依強制猥褻罪判徐男11個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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