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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小屁孩利用典當贓物 2大學生被起訴

魏姓、溫姓兩名大學生,幫黃姓少年到銀樓典當贓物,兩男被起訴。金飾示意圖,與新聞事件無關。(記者楊政郡翻攝)

魏姓、溫姓兩名大學生,幫黃姓少年到銀樓典當贓物,兩男被起訴。金飾示意圖,與新聞事件無關。(記者楊政郡翻攝)

2017/04/05 10:33

[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魏姓、溫姓兩名大學生,原都不認識黃姓少年,黃姓少年在家偷了母親的金項鍊1條、戒指2只,找上他們兩人幫他拿到銀樓典當得款2萬3千元,被查出來觸犯贓物罪,魏、溫兩人說當時也覺得怪怪的,只想幫忙,沒想那麼多,事後有拿到2千元車馬費,兩男被依贓物罪起訴,黃姓、林姓少年移送少年法庭。

起訴書指出,魏、溫兩人是同學關係,原都不認識太平區的黃姓少年,105年4月中旬黃姓少年在家偷了媽媽的金項鍊1條、戒指2只,拿到銀樓想典當,但銀樓業者一看覺得怪,就搬出未成年人不能典當理由拒絕。

黃男找上網友林某(未成年,一併移送少年法庭),林則找到魏與溫兩人,魏與溫都明知這是黃某不法取得之贓物,仍一起前往太平區某銀樓,由魏以他的名義進行典當,獲得2萬3千元,後來黃姓少年給魏、溫兩千元車馬費,給林7千元仲介費,而黃某媽媽發現後報警處理。

魏某辯稱,當時覺得怪怪的,沒想那麼多,只想幫忙,事後有拿到2千元車馬費。溫某辯稱,他不知金飾來源,也沒有問當時的懷疑,林某事後有要分2千元給他,他以「髒錢」為由拒絕。檢察官認為兩少年均已說出全部實情,兩被告臨訟辯解,是卸責之詞不足採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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