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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什麼東西!」他嗆一句判罰5千元

謝男出言「你是什麼東西!」被新竹地院依公然侮辱罪判處罰金5千元。圖為新竹地方法院。(資料照,記者蔡彰盛攝)

謝男出言「你是什麼東西!」被新竹地院依公然侮辱罪判處罰金5千元。圖為新竹地方法院。(資料照,記者蔡彰盛攝)

2017/03/28 08:43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新竹謝姓男子在開大樓管理委員會議時,不滿物業經理要他說明佔用共有地一事,竟出言「你是什麼東西!」被新竹地院依公然侮辱罪判處罰金5千元。

判決書指出,謝男為竹市某社區大樓住戶及管理委員,孫男則為管理維護公司派駐在該社區的物業經理。104年10月召開管理委員會議時,因孫男要求謝男說明解釋住處大門占用住戶共同用地(玄關)的原因,謝男竟在其他管理委員及公司職員面前,當眾對孫男辱稱:「你是什麼東西!」

謝男聲稱並非要侮辱對方,辯稱因為當時在討論某住戶提出書面說他住處大門推至玄關位置,占用共同用地的議題,孫男要他配合將住處大門往後退回,不要占用玄關,他問孫男是否知道整個來龍去脈,他說「你是什麼東西」這句話的意思,是指孫男憑什麼要求他回復原狀,主觀上並沒有侮辱、貶損之意。

法官認為,謝男於審理時猶飾詞否認、雖口稱願當庭道歉,然則屢屢話中帶刺,加上迄今未與孫男達成和解,因此判處罰金5千元,得易服勞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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