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被摸胯下心胸大 要色狼捐錢贖罪
2017/03/19 17:50
〔記者吳政峰、黃捷/台北報導〕北市一名女子阿惠(化名)去年遭徐姓男子摸胯下,提出性騷擾告訴,後得知徐男無前科,深具悔意,同意給他緩刑,前提是須捐3萬元到基督教門諾醫院戶頭,士林地院法官審理時,確認徐男確有捐錢,遂依阿惠意願,判他緩刑兩年,以啟自新。
去年8月6日晚間9時許,徐男騎車至南港某超市閒晃,看到阿惠獨自購物,竟起色心,伸出左手突襲阿惠胯下1秒,隨即快步邁出店門,跳上機車逃離。
阿惠雖被嚇得花容失色,不願姑息,當場報警,警方根據監視器找到徐男,徐男自知理虧,承認犯行,被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移送士林地檢署。
在偵查庭時,徐男頻向阿惠道歉,表示一時失慮,判她能原諒,阿惠見徐男態度尚佳,深具悔意,決定給他一次機會,當庭要他捐3萬元給門諾醫院,即同意給予緩刑,心胸寬大。
徐男答應捐錢換緩刑,赴郵局劃撥3萬元,再將郵政劃撥儲金存款單影本送至法院存查,盼獲輕判。
法官考量阿惠的意願、徐男犯後態度與經濟狀況,判徐男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3萬元,緩刑兩年,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