掏空127億 鄧文聰因病3.5億交保 檢提抗告
2017/03/15 13:49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幸福人壽前董事長鄧文聰被控主導海外質押公司資產,掏空127億元,一審被重判28年,併科罰金9億元,上訴高等法院審理後,鄧以患有重度呼吸中止症,且曾在羈押的看守所發作而呼吸困難,所幸被舍友救起,聲請重保換取羈押,高院合議庭認為,鄧財力雄厚且是在中國企業負責人,另有他國護照,有逃亡之虞,但考量其病情,認定「無羈押必要」,日前裁准鄧以3億5千萬元天價交保,且限制出境、出海和住居,每天早、晚均須向轄區派出所報到,以掌控其行蹤。
高檢署對此認為,鄧文聰有高度逃亡嫌疑,質疑高院准予交保的裁定不當,已向最高法院提出抗告,至今尚無裁定結果。
截至中午為止 鄧文聰方面尚未提交保聲請
不過,高院合議庭證實,抗告期間不影響交保的執行,換句話說,若鄧文聰籌到3億5千萬元的交保金,將有權辦理交保手續回家。高院合議庭表示,截至中午為止,鄧文聰方面或委任律師尚未提出交保聲請。
幸福人壽前後任董事長鄧文聰、黃正一等人被控淘空公司資產127億元,一審重判鄧28年,併科罰金9億元,鄧上訴高院後,除否認犯罪外,數度聲請交保均未獲准。
今年2月底,鄧又以患有重度呼吸中止症,且一度危及性命,並提出醫院診斷書為依據,請求高院准予交保,高院考量鄧的病情,認為以重保等保全措施應足以代替羈押,裁准鄧以3億5千萬元天價交保,且限制出境、出海和住居,鄧於每天早上8時至10時、晚上7至9時之間,均須向轄區派出所報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