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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宇姦殺女模「女友在場」 她竟想提不在場證明

程宇的梁姓女友在案發時也在場,被士林地院裁准羈押禁見。(記者黃捷攝)

程宇的梁姓女友在案發時也在場,被士林地院裁准羈押禁見。(記者黃捷攝)

2017/03/04 03:02

〔記者黃捷/台北報導〕24歲的通緝犯程宇涉嫌姦殺陳姓網拍女模,士林地檢署昨(3日)晚複訊後,認定22歲女友梁思惠是共犯,2人涉犯殺人、妨害性自主及強盜等重罪,但梁女始終否認犯罪,還企圖找證人提不在場證明,昨晚聲請羈押禁見,士林地方法院今凌晨裁准。

檢警調查,程嫌透過梁女約陳女至南港一處廢棄商場,性侵後再先後以雙手、背包背帶將陳女勒斃屍,隨後再洗劫陳女財物才離開,程嫌供稱主要目的是為奪財,梁女案發當下也在場,知道所有計畫,但梁女全盤否認,還想找人證幫他做不在場證明。

程男開庭供稱,他主要目的是為了搶奪陳女的財物,但陳女不肯,便出雙手重掐陳女脖子,原以為陳女已死,未料離開前她又突然醒來,才會再拿包包背袋勒殺,確認死亡後才棄屍,「女友全程在場」。

士林地院認為,2人犯罪嫌疑重大,且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重罪,彼此又是男女朋友關係,犯案後一同至台中地區酒店躲藏,顯有逃亡、串證之虞,梁女也可能為提不在場證明勾串證人,因此裁准羈押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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