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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機超時工作?旅行公會:上班16天不等於開車16天

中華民國遊覽車客運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魯孝亞(見圖)今偕同旅行商業同業公會總會副理事長蕭博仁、旅行公會全聯會發言人李奇嶽聯合對外說明目前了解狀況。(記者沈佩瑤攝)

中華民國遊覽車客運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魯孝亞(見圖)今偕同旅行商業同業公會總會副理事長蕭博仁、旅行公會全聯會發言人李奇嶽聯合對外說明目前了解狀況。(記者沈佩瑤攝)

2017/02/14 16:05

〔記者沈佩瑤/台北報導〕國道翻車事故遊覽車司機女兒康宜甄控訴旅行社說謊,指父親連續工作16天,「明明就沒有休息,(公司)怎麼可以講他就是有休息!」旅行商業同業公會總會副理事長蕭博仁駁斥司機「連續工作16天」的說法,表示上班16天不等於工作16天。

勞動部︰依法最多可連續工作12天

對此,勞動部強調,目前針對勞基法「7休1」的令釋容許最多連續工作12天,且此案不能適用,如果真的連續工作這麼多天顯然已經違法,且單日工作也有限制,依規定,駕駛每連續工作4小時應至少休息30分鐘,通常遊覽車到了定點,遊客下車後,如果駕駛可自由利用時間,就算休息時間,可不計入工時;如果還有遊客在車上,駕駛仍要待命,就要算在工作中;至於罹難駕駛是否超時工作,還要再確認實際狀況。

中華民國遊覽車客運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魯孝亞今偕同旅行商業同業公會總會副理事長蕭博仁、旅行公會全聯會發言人李奇嶽聯合對外說明目前了解狀況。

蕭博仁說,根據每個行程安排,可能開了兩個小時的車子,然後客人下去旅遊4個小時,「這個時間遊覽車司機就可以休息,不算在開車範圍」,所以不是1天出車16個小時,就是16個小時都在開車,「不是這樣子的!」旅行行程點停留3個小時,司機就休息3個小時,不是說連續上班16天就等於連續開車16天,「這點我們幫旅行社澄清。」

有媒體問,就算中間沒有開車,但司機還是處在工作狀態,沒有在休假,對此,蕭博仁反指在上班也一樣,每天上班8個小時,當然晚上休息,且「司機一定會找時間休息的」,司機開車的時間就是規範不要超過8小時,1天的行程排下來,就算有10幾個小時,可能中間休息8個小時、9個小時也不一定,「或許我現在開車到台中,然後就讓客人自由活動8個小時,再開1個小時回來」,等於「只有工作2、3個小時而已」,不能把休息的過程都算在裡面。

另外,康宜甄也控訴旅行社負責人不同人,質疑推卸責任,李奇嶽則說,因為旅行社原本的老闆年紀大了,就換成兒子經營,「等調查單位調查完之後會再說明」,但也強調並不是現階段換負責人, 而是先前就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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