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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校園女屍案凶嫌非自首 檢方視為拘提到案

屏東縣校園半裸女屍案,警方今天宣布偵破,死者邱女的33歲王姓前男友凌晨投案。(記者羅欣貞翻攝)

屏東縣校園半裸女屍案,警方今天宣布偵破,死者邱女的33歲王姓前男友凌晨投案。(記者羅欣貞翻攝)

2017/02/10 23:14

〔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屏東縣廣興國小關福分校籃球場旁昨(9日)驚見半裸女屍,21歲邱姓女子遭殺害,殺人凶嫌王信仁今天凌晨主動聯繫警方說明案情,檢方表示,這並非「自首」行為,而是「投案」,只能視為犯後態度的一部份,非減刑的法定要件,案發後警方很快就鎖定王信仁涉嫌重大,檢方認為王信仁犯後行蹤不明,屢傳不到,有潛逃之虞,早在他現身前,便已簽發拘票,儘管他是主動出面,檢方仍視為「拘提到案」。

王信仁昨晚殺害邱女後,行蹤成謎,警方遍尋不著,直到今天凌晨零時20分左右,才主動打電話向警方表示要說明案情,隨後由專案小組將王男帶往里港分局訊問。

檢方表示,法律上只有「自首」得減輕其刑,而且必須在犯罪未發覺前為之,檢警根據案發後所掌握的相關事證,認為王男涉有重嫌,通知王男到案說明,但王男卻避不見面,檢察官認為有必要拘提到案,早在王男出面前便簽發拘票,不論是什麼原因讓他現身,都不影響拘提程序的進行,對檢方而言,王嫌是被「拘提到案」,至於是否主動「投案」,只能算犯後態度的一部份,不具法定自首減刑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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